滦南县逸夫小学“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平安是福
创建于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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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孩子涉水活动增多,因野外游泳、戏水等引发的溺亡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4月13日14时30分许,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桃林口村发生一起船只侧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悲剧的发生让人心痛不已!各位家长朋友们务必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溺水高发时间段“周末及节假日”,溺水的高发场所“野外水域”!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野外水域有“圈套”,家长、孩子要远离: 

         和孩子一起熟知防溺水相关要求,教育孩子不去河、湖、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危险水域游玩。野外景色虽优美,生命安全更重要,有水的地方就会有危险! 

1.岸边长期被水浸泡非常湿滑或有青苔,踩上去易滑入水中; 

2.水库、河道、景观湖等水域淤泥松软,一旦陷入难以挣脱; 

3.水下环境复杂,可能长有水草等植物,一旦被缠住,很难脱身;

 4.水体表面看似平缓或静止,但水下却暗流涌动或有漩涡,很容易把人卷走; 

5.水面和水下温度有很大反差,极易造成游泳者腿部等部位抽筋,从而发生危险; 

6.野外人烟稀少,发生意外很难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

请提醒孩子:  千万别中了野外水域的“圈套”!不在水边网鱼抓虾、游玩嬉戏;不捡拾掉入水中的物品;切勿私自游泳、玩水。

二、避免孩子长时间脱离家长监管,需确保“四知”:

●知道孩子的去向;

●知道孩子的同伴;

●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知道孩子回家的时间。

三、请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下水施救。

四、提醒孩子“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五、告诉孩子正确的营救方式

1.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要大声呼叫,寻求成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

2.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溺水者,若没有合适的漂浮物可以书包、衣物里包裹水瓶、杂草等具有漂浮功能的物品抛给溺水者。

3.寻找竹竿、树枝等牵引落水者,也可以把衣裤打成绳结抛给落水者。牵引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避免被拽入水中。

4.禁止盲目施救,如:下水救援、手拉手组成“人链”的方式。即使采取智慧救援,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特别提醒:

1、遇同伴落水

        千万不能认为自己不跳下水去救,就不够朋友。及时寻求成人帮助,才是救援成功率最高的方式,才是真正在帮助同伴。

2、没能救起同伴

        不能因害怕而隐瞒事实,从而导致没有及时报警和及时寻求成人帮助,耽误宝贵的救援时间。

        在此,恳切希望各位家长朋友务必紧绷安全弦,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责任,适时对孩子进行相关安全提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珍爱生命 严防溺水

各位家长一定要常提醒

常教育、常关注

高度重视安全教育

提高防范意识

才能减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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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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