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024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一直是家长、幼儿园、社会最牵挂的事情,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保证幼儿健康快乐成长。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需要了解的一些知识
我们即将迎来4月15日的全民国家安全日,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了解多少?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有着怎样的关系?维护国家安全应该怎么做?一、国家安全是什么?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三、什么是12339?
四、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五、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的权利有哪些?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幼儿园有话对您说
家长朋友们: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建宁县城关幼儿园给孩子们带来了一份安全教育的小知识,希望家长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一、交通出行
安全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如教育孩子靠右边行走;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玩耍;横穿马路时,要牵着大人的手,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路。
二、饮食安全
随着气温升高,各种传染病流行,教育孩子不暴饮暴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食物;教育孩子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三、居家安全
家中窗户下面、阳台旁边,不要堆放可以攀爬的物品。防止孩子在家发生坠落。让孩子远离热源,不要让孩子单独进入厨房、浴室。餐桌上尽量不放没有被固定好的桌布,以免孩子将桌布连同它上面的东西拽下来烫伤或砸伤。
四、用电用火用气安全
教育孩子增强自身的防火和安全用电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孩子家用电器和电器装置不要用手碰触;不要将手指插入插座,以防发生触电的危险;注意煤气使用安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不要让孩子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防止煤气泄漏。
五、防雷防汛安全
春季雨水较多,遇雷雨天气要及时关闭电器开关、门窗,停留在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害事故。提高孩子的防汛安全意识,做好防溺水安全,切实做到“六不”,特别注意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防拐防骗安全
教育孩子一定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跟大人逛商场时不乱跑;一旦和爸爸妈妈走散,第一时间找警察、保安,千万不能随便跟着陌生人走,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