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共“童”守护
——祥符区罗王镇胡寨中心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罗王镇胡寨中心学校
创建于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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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2024年4月15日将迎来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1、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4、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尊敬的家长:

    您好,今年的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学校向全体家长、同学们带来了一份安全教育的小知识,希望家长配合我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我们共同行动!


   一、防溺水安全


防溺水安全注意事项


1.上下学路上不贪玩,不去池、塘、沟、河流、水坝、水库等野外水域游泳、捉鱼虾、玩水,放学按时回家。


2.小伙伴要去玩水时,及时劝阻。劝阻无效就近寻求附近行人帮助。若附近没有行人,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


3.上下学路上,远离危险水域,若书包、鞋子、文具等不慎掉进了河水中,不要自己下水捡拾,应回家告诉大人。


4.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救人或盲目跳水施救,要智慧救援。


5.平时生活中,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救、报警办法。

   二、交通安全


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1.上下学途中,要遵守交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过马路时不追逐打闹、不横冲直撞、不猛跑、不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不在机动车道翻越护栏横穿马路;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2.行走时不要嬉戏打闹,保持良好的外出习惯,不使用滑板车或者旱冰鞋等工具出行。


3.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4.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有故障的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在车上时,要坐稳扶好,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部位伸出窗外。


6.不要在行驶的车上吃东西,防止紧急刹车时,咬到舌头或食物误入呼吸道造成窒息。


7.乘坐车辆时,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上。


8.警惕汽车盲区,不要靠近汽车在行驶和倒车时的盲区,不要蹲在车前玩耍等,在家门口、小区内也不能放松警惕。


9.拒乘“黑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或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不在非正规站点乘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无证车等无安全保障车辆。

   三、网络安全

   四、防校园欺凌


做好防校园欺凌教育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靠大家


维护国家安全


共建平安校园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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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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