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护航发展10周年——下关一小“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

创建于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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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打造平安校园,4月12日,大理市下关一小开展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护航发展10周年”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围绕“2024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相关法条内容”“我们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五个方面展开。

2024年国家安全日

        首先,各位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何为国家安全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 护航发展10周年”。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

        紧接着,师生一起回顾当前国际和国内形式。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动力和机遇,使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得到增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安全领域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也逐渐增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相关罪名及相关法条内容

        随后,师生们认真学习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相关罪名及相关法条内容。通过老师讲解和观看视频资料,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我们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最后,各班老师再次强调国家安全,重于泰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维护好国家安全。

1.我们应遵守宪法:遵守宪法、法律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支持和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提供证据: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5.其他协助: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坚守爱国之心,共筑安全防线奋进祖国新时代,谱写安全新篇章,携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图文来源:学校教师

编辑发布:廖瑞雪

初审:杨敏杰

终审:杨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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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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