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此为契机,我校特别邀请了西安市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讲师冯贵灵警官,向初二年级全体师生做了“以案说法,不负韶华”的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冯警官首先给同学们科普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并特别给同学们强调国家安全的基本含义:“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果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或线索,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的举报电话“12339”进行举报!
之后,冯警官从树立正确的三观出发,以近期发生在河北邯郸的学生欺凌案件为切入口,为同学进行了预防学生欺凌的知识讲座。
讲座中冯警官向同学们解释了“学生欺凌”的法律定义及其表现形式。他用专业严谨的语言、详实贴切的案例阐述了学生欺凌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同学们认识到学生欺凌的严重性。进而引导同学们如何正确预防和应对欺凌,并呼吁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抵制和防范学生欺凌行为。
全体同学在冯警官的带领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坚决抵制学生欺凌,不做旁观者,更不做残忍的施暴者。
讲座的最后,冯警官用西安交通大学前校长王树国教授的一段话鼓励同学们,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成功的那一刻,而在于为成功而奋斗的历程中。
讲座结束后,我校德育副校长鱼晓娟进行了总结讲话,希望同学们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在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时刻以法律和道德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希望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温暖有爱的校园生活中健康成长,不断提升!
通过此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加强了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同学们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更为创建平安和谐、阳光温暖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撰写:宋宏宇
审核:张武田 鱼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