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日致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象岭小学
创建于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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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家长和同学:

     祖国强大我们才安定;国家安全我们的一切才有保障。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三和象岭小学在此倡议:

    1.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不因经济利益出卖国家秘密。

    2.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及时报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电话。

   3.不下载传播境外宣传视频和资料。

   4.日常拍照注意,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军用机场等军事设施拍照,不分享转发涉及军事设施、武器装备的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电脑、网络要遵守保密规定,内外网不混用。

  6.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不得携带相关物品入境,因为涉及生物安全。

   7.老师、家长与孩子交流社会与国际问题时,不宜言论偏激,而是理性分析和看待问题。

   8.国家安全涉及多个方面,科技安全本身就是科技力量的竞争,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等等,都需要高精尖的技术作为支撑,唯有努力学习,研发前沿技术,才能为保障国家安全做贡献。

   9.微信等网络媒介传播信息速度快,一旦转发涉密信息或不当言论,极易造成广泛传播和恶劣影响,所以,慎重通过网络媒介发布和传播信息,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10.网络无处不在,要保障网络安全。谨防网络诈骗;拒绝网络黄赌毒信息;不得在网上谩骂,实施网络暴力;控制上网时长,不得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

   11.知晓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下列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象岭小学

2024年4月13日

编辑:安全办

一审:张解辉

二审:丘金辉

三审:曾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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