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儿童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日前,抚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校园周边玩具店、学习用品店以及大型商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检查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二、检查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是儿童化妆品,是否有警示用语和小金盾标志,是否以普通化妆品冒充儿童化妆品销售;三、检查经营未经批准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假冒伪劣儿童彩妆;四、检查是否经营“三无”化妆品。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周边文具店、学习用品店和大型商超共36家,要求下架“三无”口红和润肤乳共三盒。
下一步,抚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宣传力度,执法人员在学校周边文具店、学习用品店张贴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宣传海报,发放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儿童化妆品的安全使用的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通过执法检查、科普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守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守护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此,抚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小金盾”标识,“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易淆产品的区别性标识。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这意味着,标注“小金盾”的儿童化妆品将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市场上;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请广大家长朋友们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同时也正确理解“小金盾”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