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和落实“枫桥经验”精神,努力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云龙法庭积极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密切衔接联动,共同建立“四所一庭”纠纷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法、理、情”有效融合,在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月11日,云龙法庭联合旧州镇综治中心、镇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成联动调解小组,利用“四所一庭”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入手,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房屋建设引起的矛盾纠纷。
旧州镇联星村委会儒平村冯某升拆除旧屋重建的新屋与冯某贵一方所建房屋在朝向、高低等方面与当地风俗习惯不同且房屋边界不清,从而引发了邻里矛盾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一开始,双方各执己见,互不让步,一度发生激烈争吵,情绪十分激动。李轩庭长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释法明理,以“法情结合、换位思考”等方法,帮助双方分析各自问题切入点,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优解,尽早化解纠纷。经过近五个小时,多方坚持不懈的沟通、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冯某升激动地说:“感谢法官的调解,让我能够建房无忧。”
近年来,云龙法庭主动加强与辖区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的沟通交流,努力构建“法庭+N”模式,着力提升诉源治理能力,拓宽解决纠纷渠道,积极回应基层司法需求,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审判资源,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诉源治理的协调共进。
下一步,琼山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持续发力推进“四所一庭”纠纷化解机制的深入完善,优化多调联动化解矛盾,促进基层治理更加科学、高效。
撰稿:张怡博
审核: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