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人大街道工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活动

C誉
创建于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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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下午,按照区人大有关工作部署,松岗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22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执法检查活动。

    代表们一行到松岗街道满京华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茅洲河工联会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听取有关负责人进行介绍,了解工会机构阵地建设及工会服务有关情况。据介绍,茅洲河工联会是在宝安区总工会、松岗街道总工会的指导下筹建成立的先行示范区工联会,主要包含职工服务中心、心灵驿站、暖蜂驿站等设施,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工伤探视、困难帮扶、新业态服务、素质教育培训等服务及活动,有效为职工提供了高品质的工会服务。自揭牌成立以来,开展职工服务活动45次,服务职工3200余人次。

现场调研茅洲河工联会。

    调研结束后,代表们一行返回街道办418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党建工作办(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就街道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重点汇报了存在的问题。代表们通过现场调研和听取汇报,发表了意见建议:一是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提升非公企业家、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非公企业工会组建、职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要加强调研,摸清吃透非公企业不愿建立工会的原因,针对性开展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工作,介绍成立工会的好处,动员企业主动、自愿组建工会,以点带面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三是要聚焦工会干部“不够发声”“不敢维权”等难点、堵点开展工作,健全工会干部保护机制,指导和监督企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四是探索建立工会干部学时制机制。目前多数企业工会干部兼职现象严重,大多不熟悉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会工作较为吃力;可考虑在区、街道范围内以学时制落实工会干部的学习,提高工会干部工作服务水平。

党建工作办(总工会)主要负责人汇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区政协委员,街道党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丁艳表示,目前工会工作的难点仍主要在工会组建和有效运作上,主要体现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工会法》精神实质了解不多,对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错误认为工会与企业是对立关系;部分职工对工会组织存在感触不深,对依托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对于上述问题,各位代表委员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党建工作办(总工会)会后要认真汇总整理相关建议,认真聚焦工会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拼劲逐一破解,全力推动新时代工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促使工会在服务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姚伟光表示,《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基本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自1992年公布施行以来,为各级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工会法》历经3次修改,2021年的修改,进一步拓展了工会的基本职责,赋予工会更多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机制和手段,同时也对工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街道要积极依托工联会、职工之家、暖蜂驿站、新闻媒体等阵地平台,面向单位、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工会法》专题讲座、直播课堂、知识竞赛等系列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工会法》、落实《工会法》的良好氛围。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着力破解新业态企业建会难、人员组织难等问题,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要定期面向各工会组织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工会业务知识等专题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各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为工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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