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第116中学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疆方略,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2024年4月11日,乌鲁木齐市第八特警支队的警官们走进乌市第116中学,为乌市第116中学450余名师生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特警八支队的李玮警官在讲座中,带领同学们深入学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同学们提高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同学们受益匪浅。
李警官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依据。让同学们明白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他人,不欺负弱小,不歧视他人。如果我们在学校里看到有人欺负同学,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制止,并且告诉老师。大家要学会团结起来,共同抵制校园欺凌行为,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和谐、友爱的环境中成长。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本次法治教育活动,乌鲁木齐市第八特警支队的李玮警官通过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述当前校园欺凌的现状、成因及可能涉及的民刑处罚等内容,深入浅出地分析校园欺凌引发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避免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对象。
活动中,警官为同学们带来了精美礼品,同学们踊跃发表自己眼中的“霸凌”行为及遭遇“霸凌”行为的应对之策,睿智的回答博得了李警官的肯定与赞赏。
通过双向的输入输出,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深刻的认识和见解,表示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最后李警官带领同学们宣誓:
我绝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我将尽我所能,营造和谐环境,守护平安校园!发现欺凌,我将勇敢制止,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反映!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八支队警官教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如何安全逃脱。
通过此次预防校园欺凌讲座,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治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全心全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陈玉娥
初审:赫亚男副校长
终审:萨力江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