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坚持阳光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2024年四会市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2024年四会市龙甫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六年级在读的龙甫镇户籍学生及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入学条件的非四会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
2、龙甫镇户籍的六年级在读学生。
3、在我校就读六年级意向升读我校七年级的在读学生。
4、有学位多出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非学区户籍,在龙甫镇居住或工作的外来务工子女。
5、有学位多出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非学区户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入学条件的城区无办法安排学位入读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七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招生人数总额不超200人;按入学对象及条件并按顺序分批进行招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一时间段:4月14日—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此段时间为学区户籍生及在我校就读六年级意向升读我校七年级的在读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监护人带齐有关资料(具体资料:1.学区户籍生入学报名表;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复印件)。)到四会市龙甫学校教导处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实行现场提交资料,现场完成资料审核。
第二时间段:5月12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此段时间为非学区户籍(包含龙甫镇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的外来务工子女、城区无办法安排学位入读的适龄随迁子女),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监护人带齐有关资料(具体资料:1.非学区户籍入学报名表;2.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地址页、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复印件);4.龙甫镇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城区无办法安排学位入读的适龄随迁子女要提供我市的居住证明或父母稳定职业证明材料)。)到四会市龙甫学校教导处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实行现场提交资料,现场完成资料审核。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学位数,按入学对象及条件并按下列顺序分批进行招生。
第一批:招收学区户籍生。
第二批:招收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在我校就读六年级意向升读我校七年级的在读学生。
第三批:招收非学区户籍,龙甫镇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的外来务工子女。(如报读人数超出学位剩余数时,由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四批:招收非学区户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入学条件的城区无办法安排学位入读的适龄随迁子女。(如报读人数超出学位剩余数时,由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附表
报名请到保安处领取报名表
并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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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晓宇
初审:潘小宇
二审:张洪
终审:罗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