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城南支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教工作——对拒收人民币现金说“不”

用户44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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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手机支付的不断发展,平时在餐饮、零售等场所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有效提升社会群众认知度,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近日,金华银行东阳城南支行驻守网点、走进社区,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宣教整治工作。

移动支付在大众生活中广泛运用,其便利的支付方式给商户和公众都带来了良好的服务体验,但是伴随着多样化支付方式的普遍运用,也出现了少数商户为图便利只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拒收人民币硬币甚至纸币的现象,给部分群众带来困扰。尤其是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的便捷,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零售批发商城、夜市摊位等场所消费时,也会偶尔遇到被拒收人民币现金。但该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我支行工作人员对厅堂内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座谈会,宣传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严重后果,通过讲拒收的法律条款和相关案例,使得商家对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严重后果,深入人心,让广大市民群众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学会对拒收人民币行为勇敢说:“不”!

人民币法定地位具有权威性。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发布)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规定: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通过此次拒收人民币现金宣教整治工作,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现金及排斥人民币现金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深刻认识到爱护人民币、保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是所有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次活动,共计走访居民区二处,分发宣传折页20余份,受众人数40余人,后续,我支行将一如既往做好各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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