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行武进夏溪支行走进商户,开展了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我行主要通过现场讲解与答疑的方式,向商户经营者讲解在接受非现金支付的同时,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进一步普及了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尽管现在大力推行数字化转型,现金仍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我们应当包容多元化支付需求,尊重公众选择现金支付的权利。
活动同时,引导商户签署不拒收现金承诺书,张贴不拒收现金标识,强化现金服务意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宣讲人民币相关金融知识的同时,也拉近了我行与周边商户之间的距离。下一步,建行武进夏溪支行将持续加大整治拒收现金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维度宣传,提升基础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现金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