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跟人的卫生、生活习惯息息相关,没有好的机制和相对便捷的操作,的确很难搞起来。
举个例子,普通的干电池、过期药物等属于有害垃圾,专门放入指定回收点,这个对多数人容易做到;如果是在厨房,像残羹冷炙这些属于厨余垃圾,玻璃酱油瓶在一些城市属于有害垃圾在另一些城市又属于可回收垃圾,还有一些厨房垃圾又要分干垃圾或湿垃圾…•
就算很有积极性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的人,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容易懵圈,这是相关政策规定落地时必然会遇到的难题。
要想解决这个难题,两个思路或许可以试试,一是从源头就很清晰是什么分类的垃圾,比如玻璃瓶瓶身可以标明“可回收垃圾”;二是从后端来做垃圾分类,比如居民丢进垃圾桶后,专门有人做垃圾的二次分类,居民为此多承担一点垃圾处理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卖废品所得收入)来承担二次分类的成本。
有人可能会拿日本等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来说明,居民素质以及法规严格的重要性,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只是这对我们来说可能有点难。
日前,我市公布了《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35条,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做出具体规定,是我市首部直接以“生活垃圾分类”命名的政府规章。它的出台实施,是我市在地方立法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是新时尚”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将大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破解垃圾围城、及时消纳处理等难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