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同学们梦想起航的始发站,是青春阳光、书声琅琅的地方。但是,在近年来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却发现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个别学生携带香烟,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成绩,给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带来了诸多压力。针对以上问题特此告知并提出倡议。
手机作为一种通讯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很多家长出于对孩子的关爱,给孩子配备了手机。但是,在近年来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后,出现了上课发信息聊天、彻夜打游戏、相互攀比、考试作弊、写作业照抄答案等问题,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尤其是视力健康,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影响了学风、班风和校风,给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做出以下规定:
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管控手机等电子设备的工作,协助学校建立防范学生带手机的长效机制,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优良的成长学习环境。
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我校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提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即使满16周岁但仍属未成年人,自主能力、自控能力非常有限,学校不提倡其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如果个别已满16周岁的学生如坚持要使用电动自行车,家长必须严格监护,所以必须由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电动车、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不骑车带人,不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学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路途中打电话、玩手机等,不攀附其他车辆,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学生及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
学校对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视为违反校规校纪,将纳入学生评价和班级考核,严肃处理。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履行监护人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给学生购买电动车。
校园是一个公共场所,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而香烟是人类健康的第一杀手,它不但吞噬吸烟者的身心健康,还会污染空气,危害他人。中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的各个系统、各个器官发育还未成熟,吸烟会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降低其脑力活动和学习能力。鉴于吸烟危害极大,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使学生养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做出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学校的禁烟制度,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校园内及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营造文明校园环境。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