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监督举报渠道公示

虬城环保
创建于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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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建管〔2024〕3号)文件及市级工作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我区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范围及时间

       范围:沙县城区;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举报对象

        1.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喷涂或张贴正确分类标志。

        2.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未做到专车专运、“桶车一色”。

        3.车辆运输、厨余垃圾桶转运接驳的过程中出现“滴洒漏”现象。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8-5850350

       举报邮箱:sxcgjg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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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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