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建管〔2024〕3号)文件及市级工作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我区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范围及时间
范围:沙县城区;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举报对象
1.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喷涂或张贴正确分类标志。
2.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未做到专车专运、“桶车一色”。
3.车辆运输、厨余垃圾桶转运接驳的过程中出现“滴洒漏”现象。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8-5850350
举报邮箱:sxcgjg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