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沽源县第三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创建于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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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发展环境,让学生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我校开展了“关爱明天 · 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

热烈的活动现场

参加此次讲座的领导有: 

沽源县教体科局 副局长 田盛 

 沽源县教体科局 法制办主任 张海泉

沽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沽源县第三小学法制副校长 李燕

沽源县第三小学校长 史会莲  

       

       讲座开始由田局长做重要讲话。田局长语重心长的话中,不仅肯定了学校近年来在安全方面做出的成绩,更对孩子们做出了谆谆教导 : 他说,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自律是成功的必备条件。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保护我们的“娘家人”。三、要对在我们年少成长过程中,指出和矫正我们的错误行为的人心存感恩。简短的话语包含着田局长的殷切期望,他鼓励孩子们都能切实提高“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争做法治的践行者,为学校增光添彩。

     接下来,由沽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沽源县第三小学法制副校长 李燕同志为我们进行知识宣讲。

      

李庭长首先结合学校实际,学生年龄特点,以通俗的语言,通过宣讲法律知识、列举典型案例等方法,围绕学生容易触犯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校园欺凌、防止被骗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讲解。讲座引用大量鲜活事例进行剖析,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告诫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一时的冲动、一个偶然的念头、一次交友的不慎、一次好奇和诱惑的驱使,都有可能让我们的美好的学习和生活划上休止符,要求学生必须增强自我法律意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整个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学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同学们纷纷表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校园欺凌说“NO!”,珍惜青春年少的美好时光,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

       讲座结束后,史会莲校长针对活动内容进行了总结发言。首先感谢各部门,各位领导对本次讲座的大力支持。精彩的发言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引导孩子们再次回顾了本次讲座的要点,知晓了自身受到伤害应该如何应对,并及时给学生们敲响警钟,告诫不要心存欺凌弱小的想法,更不要实施恶意霸凌的违法行为。

      在孩子们身处少年时代、三观养成的关键时期,要学会明辨是非善恶,懂得“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严格要求自己,塑造三好学生形象,争做新时代的好少年,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此次活动让在场的师生心灵震撼,产生共鸣,掌声经久不息。切实提高了全校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了同学们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创建和谐校园奠定基础,也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过此次讲座活动,相信沽源县第三小学的校园将更加风清气正,斯文在兹。

图文:周志超

初审:侯博

终审:史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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