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现金权益,渤海银行锦业路支行积极开展“拒收人民币专项整治”活动。
我支行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围绕营造现金无障碍流通的社会共识,积极响应分行要求,做好零钞兑换等现金服务工作,厅堂设立零钞兑换绿色通道,建立零钞兑换联络群,提升公众获得现金服务的便利性。
设立零钞兑换绿色通道
建立零钞兑换联络群
与此同时,我支行还主动走访周边商户开展“拒收人民币专项整治”活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商户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等手段,提示商户不得拒收现金,以及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商户充分尊重消费者支付结算习惯,实现多元化支付方式,并主动为商户提供零钱包兑换服务。
与商户签订承诺书
为商户粘贴“支持现金支付”标识
为商户发放零钱包
为方便出租车司机现金找零,我行工作人员利用班后时间,主动搭乘出租车,向出租车司机提供“零钱包”兑换服务,为司机发放零钱包,协助解决“现金支付难”问题。
为出租车司机提供零钞兑换服务
“正好我缺一个零钱包呢,渤海银行发的零钱包精致又实用,给乘客找零时方便多了。”一位司机师傅说道。
我行的“零钱包”采用防水材质及骨条式拉链封口,可多次循环使用,除放置零钞外,还可以收纳身份证等重要证件。
下一步,渤海银行锦业路支行将坚持做好现金服务,积极推广“零钱包”服务,让现金服务“零距离”,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求变,做好现金服务工作,提升现金支付便利性。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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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示
因为拒收现金,这些企业被给予警告并处10-50万元罚款
案例一:两家公司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其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案例二:某医疗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其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案例三:某公园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其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案例四:某停车场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其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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