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仁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简篇

陕西仁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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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4 月 9日下午,灞桥区交警大队闫明警官莅临我陕西仁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驾驶员及车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专题培训。

   闫警官首先向从业人员传达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源头监管工作指令单》相关文件精神,并在会上通报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要求大家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狠抓源头管理。重点对3月底4月初两起亡人事故进行案例分析,望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行车中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

1、出车前确保驾驶人、车辆手续齐全、GPS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在线。

2、营运期间严禁出现手持电话、超员等违法行为。

3、严禁出现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

 4、不得雇佣无备案证驾驶人,不得使用其他公司备案证驾驶人驾驶本公司清运车辆,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严禁关闭车辆主动防御系统。

 5、要求管理人员要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会议结束后,闫警官对我公司营运车辆以及各类台帐进行检查与指导,在检查中提出我公司的台帐必须要再细化,要执行有依,落实有据。

   闫明警官对车辆GPS监控平台进行了查看,细节问题做出指导。

   另外和我公司法人签订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承诺书

   感谢灞桥区交警大队闫警官对我公司检查及指导,在检查中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运营中,我公司积极主动加强车辆监督管理,认真仔细做台账,加强驾驶员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营运;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努力,不断进步,不断改正,为确保清运车辆的安全运行,切实作出自己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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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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