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校的前世今生之六(委托培训)

山峰
创建于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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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电校的全称为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原隶属中央第一机械工业部管辖。

       湘潭电校受上级委托作为培训基地历史悠久,具备较丰富的干部和师资的培训经验,具备较好的培训设施和条件,先后为国家培训了一批干部和师资队伍。

      1957年下半年,原一机部抚顺干校迁来湘潭,在现湘潭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校址办学,名为“电机制造工业部湘潭干部学校”。11月,电机部任命学校校长兼任电机制造工业部湘潭干部学校校长。

      1958年2月,电机部决定将电机制造工业部湘潭干部学校与电机制造工业部湘潭电机制造学校合并,3月7日,学校颁布合并通告。

  国家电机部湘潭干校与学校合并的通知

    一、举办技校师资进修班

    1979年8月,一机部教育局下达(79)教职字142号《关于举办化学师资进修班的函》,委托湘潭电机制造学校举办化学教师进修班,学习时间一年。同年9月,湖南省劳动局下发(79)湘劳培字第188号《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进修班学员入学的通知》,并指出: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征得机械工业部湘潭电机制造学校同意,决定开办湖南省技工学校教师进修班,学习时间为一年,开设数学和普通化学两个专业。这次进修班选送的部属技校教师来自全国各地大型国营厂矿的技工学校,包括山西太原重型机器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湖北第二汽车制造厂、山东济南第二机床厂、河南洛阳矿山机器厂、广东机械局、四川机械局、沈阳重型机器厂、云南重机厂、贵州长征电器基地、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甘肃电器仪表公司、内蒙包头市重工业局19个省市等,推荐的人选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或具有大学同等学力以上的学历,是在任教师或准备担任教师的。

    学校为此专门召开多次会议,认真研究如何办好教师进修培训问题,包括学生学习生活设施、师资人选、教学计划、教学组织等。通过认真准备,进修班于1979年10月15日正式开学。学生到校报到共计78人,其中,化学专业29人,数学专业49人。经过一年的培训,进修班学员圆满完成学业,获得结业证书,顺利结业。由于此次教师进修班的培训,组织管理到位,教学效果好,深受学员欢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赞赏,赢得了很好的口碑,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为学校后续承接各类进修培训和学历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军队总后勤部培养人才

    1980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工厂管理部下发(80)厂教字394号《关于举办师资进修班的招生通知》,委托一机部湘潭电机制造学校举办数学师资进修班,培养具有大专水平的数学教师,能担任技工学校基础课和职工业余教育的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一年。生源来自北京、沈阳、济南、南京、福州、武汉、广州、成都、昆明、兰州、乌鲁木齐等各军区后勤工厂管理局选派,要求政治表现好,具有实际高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管理人员。同时,学校与解放军总后勤部就进修班培训有关事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1980年9月2日,该进修班如期开学,报到学员共计50人。

    根据解放军总后勤部的管理规定,委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切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与在校学生同吃同住、早出操、晚自习、遵守正常上下课作息时间等。由于学校的精心组织,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及效果良好,进修班的人员培训结束时,解放军总后勤部通过聘请第三方的教育机构出卷考试或考查,培训学员完全达到合格要求,顺利结业。解放军总后勤部为此表示满意,决定与学校继续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自1981年4月--1983年5月,学校又为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管理部先后举办了专修科、中专班等培训,培训的专业从数学扩展到分析化学、机械制造、电气化、物资管理等;培训的时间从一期一年延长到一期三年;培训的性质从拿进修班结业证发展到拿学历教育中专或大专文凭。4年间,学校共为解放军总后勤部培养人才达300多人。

    三、开办技校校长进修班

    1982年3月,机械工业部劳动工资司下发(82)劳培字8号《关于举办第一期技工学校校长进修班的通知》,委托湘潭电机制造学校举办技工学校校长进修班,学习时间为2个月。进修班开设的课程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技工学校管理》等,考核的办法为学习结束时,要求每位学员写一份办学经验总结报告和技校未来发展规划,并聘请有关省市专家审核评议。

    学校对机械工业部委托举办技校校长进修班高度重视(由于准备时间创促,3月份接到上级通知,4月份就要开学),为办好此次进修班,除召集召开专门的会议布置任务外,还在全校教职工中作了动员。学校专门腾出了一栋楼供校长进修班使用,内设教学、生活设施及业余活动场地等。上课的教师除在校内选拔外,还外聘了几位教育专家、教授和知名校长来校作专题讲座。第一期技校校长进修班于1982年4月5日开学,报到学员38人,其中技校校长11人、副校长19人、总支书记及支部书记4人、教务主任3人、科长1人。分别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技工学校,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广西等。

    进修班的学习历经11周时间,除完成必修的三门课程(184课时)外,学校还组织学员外出参观学习8次,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就学员撰写的学习心得和论文(26篇),召开了学员互相学习经验交流会。第一期校长进修班按部里要求顺利完成学习计划,并于6月18日举行结业典礼。机械工业部主管领导胡林处长代表部里来校参加了结业典礼,并在会上发表讲话:“进修班比预期的办得好,一是电校党委行政重视;二是进修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三是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得当。总之,这次办班选在湘潭电校是选对了,参加这次学习的同志都纷纷表示这样的进修班要继续办下去,要让全国各技校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都来进修学习,我非常赞成这个意见,回北京后将及时向部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希望电校认真总结这次的培训经验,为后续办好进修班奠定好的基础。”  

        一机部技校校长进修班开学典礼

      自1982年-1984年7月,机械工业部在学校投资40万元,建立了技工学校校长培训基地(现学校南校区培训楼),共培训9期(包括举办统计干部进修班等),有311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四、受教育部委托   建立全国金工实习教师培训中心

      1、建立金工实习教师培训中心的由来

      根据国家教委(1998年3月改名教育部)教高司[1993]40号《关于继续进行高等工程专科教育金工实习教学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国家教委金工实习教学检查评估专家组于1993年10月16日--11月20日对第二批高等工程专科教育金工实习教学评估试点地区四川、湖北、湖南三省的13所高校(四川省4所、湖北省4所、湖南省5所)进行了抽检评估。评估过程严格规范,专家组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校的金工实习教学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对硬件条件逐项打分核算;对实习教学过程及管理进行审查,查看各类金工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和文件资料;对实习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包括应知笔试、座谈口试、应会操作考试;抽查实习指导教师的讲课情况等。检查结果显示:13所学校省检期间有5所学校不合格,国检期间有3所学校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工实习师资普遍存在数量不足、年龄老化、业务素质差等;金工实习教学基本条件差,教学过程及管理不规范,实习经费短缺等。

      同时,突出地表扬了这次评估比较好的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该校领导办学思想明确,一贯重视实习教学,金工实习教学软、硬件建设都比较好,实习教学效果也好。该校由教务副校长直接抓实习教学工作,并设置校办工厂副厂长专职岗位主管实习教学工作,且对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在待遇政策上有所倾斜,使得实习师资队伍稳定,为实习教学顺利进行和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体现工程专科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

      最后,专家组建议国家教委对评估不合格的高校采取行政措施,限期整改,停止该专业的招生直至评估合格为止;尽快建立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中心,对由各校选派的实习教师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教学方法、实习操作技能规范化、科学化的培训,培训后由国家教委发给合格证书,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1994年3月21日,国家教委举办的全国工科院校金工实习教学检查评估工作会在学校召开,来自全国40多所高校领导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学校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及考试中心”(被同时确定为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及考试中心的还有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该中心为全国本、专科院校培训和考核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并颁发国家教委签发的高校金工实习教学人员上岗证书。

      1994年6月,国家教委下达教人司[1994]179号《关于在湖南等省对高等工程专科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实施上岗合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湖南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等三所学校建立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及考试中心。现有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均可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考试通过者,将颁发国家教委高等工程专科金工实习教学合格证书(上岗证)”。

    国家教委关于培训金工实习教师的通知

      2、成立金工教师培训中心   开展培训工作

    国家教委对开办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班非常重视,由教委高教司派专人组织三个培训中心讨论并拟定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开设的课程及课时、考试考核统一命题等工作。并指示:湘潭、上海、哈尔滨三地的培训中心要加强联系,“湘潭电校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中南地区高校金工实习教师的培训,“上海机校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华东地区高校的实习教师培训,“哈尔滨工校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东北地区的高校金工实习教师培训。1994年年底前尽快启动培训试点,在第一期培训结束总结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再商定后续的培训计划。

    1994年6月,学校正式挂牌成立“国家教委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湘潭)培训及考试中心”(简称‘培训中心’),省教委领导和学校党委书记高增伏参加了揭牌仪式并揭牌。

                  培训中心揭牌仪式现场

     “培训中心”的机构设在学校教务处,主任由校长张永丰担任(国家教委任命的),副主任由教务副校长和教务处长朱正心、黄镜声担任,下设办公室(周跃红为办公室主任)和教研组(张亮峰为教研组长),金工理论教学由金工教研室负责,金工实习操作由金工实习教研室负责。由于同年10月国家教委有关培训中心的教学文件资料才正式拟定完成,给学校第一期招收学员工作带来困难。学校收到国家教委的教学文件资料后,虽然马上以国家教委“培训中心”的名义抓紧时间向中南地区各工科类高校发出“招生”通知,但时间上不允许各高校能及时派出金工实习教师前来培训,因大多数学校的金工实习任务较繁重,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闲余的人员派出。所以,学校只收到几个学校的回执,即中南大学、三峡大学、长沙有色金属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的16名学员报名。同年12月,学校举办了全国高等学校金工实习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的首届培训班(并配备了班主任)。开学当天,湖南省教委高教处处长蒋一春等领导前来祝贺并讲话。培训时间为40天,学员通过理论学习、实习操作、上台试讲、相互经验交流、外出参观学习、应知应会考试及考查等,金工实习教学指导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在结业典礼会上,首批结业学员纷纷表示:非常感谢国家教委和“培训中心”给了这次学习的机会,学到了很多知识,交结了一些朋友,特别是“湘潭电校”的严谨治学,精心育人的工作态度和金工实习的操作规范,给我们留下来深刻印象,决心以此为契机,努力搞好金工实习教学工作。   

教育部金工实习教师第一期培训班结业合影留念

       3、持续高质量办好金工教师培训班

    1995年9月,国家教委在第一期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班结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教人司[1995]3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等省高等工程专科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实施上岗合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凡未取得大专文凭以上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必须取得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及考试中心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否则不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同时强调该上岗合格证书可作为评定学校初级职称依据,可享受校内实验员待遇。同年10月,学校举办第二期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班(此次报名学校及学员人数大幅增加,达34人),在原有课程《机加工原理与工艺》、《冷加工工种及操作》、《金属材料及成形原理》、《教育学及教学管理》、《现代制造技术》等基础上,增设了《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数控技术基础》等,学习时间基本保持不变。同时,加强各培训学校学员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和学员的试讲教学环节,使学员的总体教学水平明显提升。

       直至2003年,学校为国家教委共计举办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班10期(图1.23所示),学员由原来中南地区高校指派逐步扩大到来自全国各个地区近100所高校(包括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三峡大学、大庆石油学院等院校)派遣来校学习,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有的是实习工厂厂长,有的是实习教学主管,有的是实习教学教研室主任等,他们通过培训学习,将学习的经验和体会传授给自己学校的其他实习教学指导教师,使金工实习教学指导教师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这既是“培训中心”提高金工实习教学教师素质和能力的培训目的,也是国家教委为实现全国工科类高校人才培养工程素质总体提升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金工实习教师第六期培训班结业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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