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2024年4月9日上午,市医保局副局长韩红梅一行三人赴市医保中心开展督导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市医保局副局长韩红梅、市医保中心副主任韩望出席会议,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科、基金财务科、稽核与监控科、合管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一是市医保中心要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做好及时准确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日常稽核、指导培训等工作。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相关制度,并认真审核拨付医疗救助金。二是《海南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协议医师管理情况报送至所在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上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三是高度重视以前年度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医保局。四是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统收统支工作考评中涉及医保中心工作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