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裁判+诉前调解再显神威 
琼山法院化解191宗著作权纠纷

龙静
创建于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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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琼山法院持续深入探索诉源治理琼山模式,积极构建调解优先,司法兜底的分层过滤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类调解资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近日,多元调解室运用“示范裁判调解机制”这把利器,高效快捷地化解了191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2023年岁末,原告山西某某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了海口市的数百户商家。理由是原告通过在淘宝网、拼多多、京东商城等网站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进行检索,发现有大量注册地址位于海口市的网络店铺经营者在其网店及产品宣传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为此向我院起诉请求判决每位被告向原告支付合理维权费用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00元至30000元。琼山法院作为海口知识产权类纠纷的一审管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法官们针对此类案件,已经做出了相当多的生效判决,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调解经验。当案件委派到多元调解室时,调解员便向知识产权团队的指导调解法官请教此类纠纷的调解经验。指导法官经过研判后发现被告确有侵权行为,但情节轻微,危害性小,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度、作品独创性、创作成本、被诉侵权产品的售价等因素,原告上述过渡索赔请求并不会被支持,仅能支持合理的维权支出。在得到法官的点拨后,调解员迅速拟定了调解策略和方案,着手开始案件调解工作。

       进一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80%以上的被告商户经营者均无法取得联系,考虑到原告维权成本和诉讼成本,调解员便主动联系原告,将被告的情况如实帮忙,同时向原告提出主动撤诉这一中肯建议。起初原告并不接受,调解员便向原告分析利弊:首先,众多生效判决已经清楚地彰显此类纠纷的赔偿金额会远远低于原告预期的事实;其次,众多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会显著增加原告的诉讼成本;再次,诉讼有风险,诉讼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在己方尚未遭遇损失的情况下,及时“刹车”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否则“投入可能远不及产出”,实在是得不偿失,两害相权主动撤诉是最好的选择。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告,原告最终主动撤回了191件案件的起诉。

        除了涉及图片侵权的纠纷外,调解员还化解了不少其他类型的知产侵权纠纷。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2024年第一季度,经调解后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知产类纠纷达42件,知产类纠纷调解成功总数达234件,占所有调解成功纠纷总数的71%。

        青衿之志,履践致远,琼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们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灵活的工作方法为诉源治理“琼山模式”写下生动的注脚。

        调解员:张伟、温玉玲

        撰稿:张伟

        初审:龙静

        复审:袁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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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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