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教师遵规守纪意识,2024年4月9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初级中学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学党纪 守党规”党纪教育学习主题活动,会议由学校副校长冯金辉同志主持。
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根据党章、宪法和法律,针对新时期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现阶段从严治党新的实践制定的,既把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又对未来领导干部的工作提供指南遵循,将新时期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新的纪律要求,推动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团结一致,打赢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学校党支部书记华安平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对本次新增或修改的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此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闫妮同志结合西安外国语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军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案例,引导全体党员同志明确全面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学习的重要性。
冯金辉同志领学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了解读,与会老师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本次学习主要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进行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党员教师们深刻感受到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不可违反性。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这些都是党员必须牢记在心的。同时,条例也明确了违反纪律的后果和处罚措施,让党员同志们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和底线。
会后,全体党员同志一致表态,将《条例》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以奋发有为的干劲把学校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促进长安三初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编辑:闫 妮
图片:石巧娜
审核:冯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