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护航青春
——永年区第十七中学校园防欺凌法治安全讲座

孟璇
创建于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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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永年区第十七中学于4月8日邀请永年区司法局副局长武杰、小龙马乡派出所所长韩震,永年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窦莉,资深律师鲍志军在我校开展法治讲座暨防校园欺凌教育警示大会。

此次活动由王亮副校长主持

一、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二、小龙马派出所韩震所长讲话

韩所长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保护未成年犯罪的法律,而是一部真正地去保护每一个青少年不受不法侵害,真正地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

同学们对法律,法规要多学、多看、多用,如有受到欺凌要及时向老师、班主任及学校反映。不要懦弱,害怕,因为能保护你的,除了师长外,还有我们的国家!

公安部门会给每位遵纪守法的同学保驾护航,保护每位同学的安全,同学们在学法用法的同时,也要监督举报。校园欺凌,绝对不允许在我们学校滋生蔓延!一旦有校园欺凌发生,我们一定会及时处理,严厉惩治欺凌者!


三、鲍律师做法治以及防欺凌专题讲座

鲍律师提出“法治教育进校园、防欺凌安全讲座”的开展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他主要从“校园欺凌”对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家长,学校德育教育和整个社会的影响,展开论述,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鲍律师列举了很多自己处理过的鲜活的案例,以警戒同学们,并随机提问同学们“如果你遭遇或者看到了校园霸凌,你会怎么做?”。同学们与鲍律师积极互动,踊跃发言。

最后,鲍律师殷切希望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以下几点:

1、不做沉默的被欺者;

2、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3、不做可恶的欺凌者。

预防校园欺凌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同学们进行集体防欺凌宣誓

领誓人九6班齐丹丹同学

五、武杰副局长和鲍律师给同学们分发法治相关书籍

        同学们要争做知法守法、明礼守信的少年。在学校,与同学友善相处、携手同行,与挚友共度最美的青春年华,留下一生难忘的美好回忆;在校外文明礼貌,正直勇敢,传播正能量,做知法、守法的践行者,如松如柏,擎天顶梁,铸就更加美好的未来!

六、李忠昌校长致辞

李校长首先对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校进行讲座的各位来宾表示感谢。其次对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1、要勇于拒绝校园暴力;

2、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3、要拒绝与校外不良交往;

4、要增强友爱互助意识;

5、要积极与家长、老师交流沟通;

6、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积极,进取、向上的人生观。

加强学习,全面发展,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通过本次“法治教育进校园、防欺凌安全讲座”,让同学们对霸凌现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心中有戒尺,方能不惧远航”。

        同学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一名守法公民。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对不法说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章制度,社会就会有不和谐的现象存在。如果没有教育和引导,我们就会失去做人最珍贵的品质。正是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才能幸福安康。

        “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人人守法才能形成良好风气,遵纪守法不只是为了约束自己,更是为了惠及每一个人,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和谐有序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向阳花才会开,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校园,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每一朵花儿都能在爱与尊重中肆意绽放他的美!

抵制校园欺凌


告诉孩子们


既不要做施暴者


也不要做受害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摄影:乜丽叶、孟璇

编辑:孟璇

初审:乜丽叶

终审:李忠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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