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生态领向”,聚焦县里四大专项攻坚行动任务,从三个方面主动靠前服务,促进明溪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环评服务,提升审批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五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工作法,不断简化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持续提升环评审批规范性、时效性。目前已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一趟不用跑”比例100%,全流程网办五星级事项数占比100%,审批时限压缩率显著,达94.16%。针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给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提供有力支持,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为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二、精准项目策划,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全面掌握全县生态环境类项目情况,筛选符合中央、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条件的项目,成功策划推进“明狮水泥炉窑超低排放改造”“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生态修复专项工程”“胡坊镇胡贡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入中央、省级项目库,总投资21000万元,目前已争取中央资金补助1088万元、省级资金补助5513万元。
三、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环保责任。在执法监管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严格落实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自动监测、电量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追偿程序,积极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拟稿:邱晨迪
一审:廖水仙
二审:邱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