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同行,共赴美好——议堂镇中心小学附属园2024春季资助政策宣传

木槿瑾
创建于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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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不让一名学生因困失学,是党和国家依法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重要举措,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温暖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更好地落实资助政策,方便您根据家庭情况申请相应的资助,现将2024年春季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


      此外,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助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一)认定依据


     1. 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 困境儿童、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 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 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 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 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 ,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 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 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二) 不符合资助条件情形


      1.  家长为财政供养人员 。是指公务员 、参公事业人员 、事业编制人员等有正式编制的机关事业人员,或者为家中无重大致贫原因的行政村(居委会) 的干部(村支部书记 、村主任);


     2.  家长为公司法人、高管;


     3.  家庭拥有 2 辆及以上私家汽车(用于营运的除外)且家中无重大经济困难原因,家庭拥有 1 辆私家汽车(用于营运的除外)且家中无经济困难原因;


     4.  家庭拥有 2 套及以上商品房且家中无重大经济困难原因;


     5.  其他家庭经济较好,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学前教育资助申请


     通过资助平台线上申请,如果您申请时遇到困难,请联系学校老师。


资助平台登录地址:


      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移动端:微信公众号   江苏学生资助   菜单 服务通道-->资助申请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如发现并核实学生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行为的,将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节严重的,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管理”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依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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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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