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爱国,是一种情感,也是一种责任和使命。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
为了把《爱国主义教育法》落实到实处,我校于2024年4月1日下午组织教师学习,在高校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该法中和学校、教师相关的条文,同时强调,教师应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这是教师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做到以下三点:1、教师要时刻激起学生的爱国之情。 2、教师要以文酝情立报国之志。 3、教师要铸造师魂播撒爱国种子。
之后又于4月3日对全体学生开展了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题班会。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最重要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最强大的精神动力。
利用班会课,让孩子们了解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有关知识:该法律规定的教育对象的范围、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知道该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引领学生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过程中,让学生了解到许多关于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问题。这些问题激发了学生的爱国情怀。通过学习和思考,号召学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更好的为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繁荣做出贡献。
班会剪影
《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让我们明确了在履行爱国主义教育法中肩负的历史责任,在今后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格执行爱国主义思想。引领学生努力学习,更好的理解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筑牢爱国情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编辑: 安平
审核: 王莉 李建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