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异地交叉驻点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4】35号)要求,4月5日,省安委办第二督帮扶组由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加怀带队,来蓝开展异地交叉督导帮扶工作,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执法队队长刘永峰、蓝田县副县长李永波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寻伟陪同检查。
督导帮扶组一行先后检查了蓝田县蓝通传动轴有限公司、蓝田县蓝通公司、光大环保能源(蓝田)有限公司及蓝田县前卫镇加油站等四家企业,重点核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情况、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情况及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
督导帮扶组检查蓝田县蓝通传动轴有限公司
督导帮扶组检查蓝田县蓝通公司
督导帮扶组检查光大环保能源(蓝田)有限公司
督导帮扶组检查蓝田县前卫镇加油站
督导帮扶组指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采取有效提示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企业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帮扶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
下一步,蓝田县将持续做好常态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举措,拧紧“安全阀”,守好“责任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