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争当雷锋传人。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结束之际,我总结了自己所了解的
那么,谁是雷锋?什么又是雷锋精神呢
首先,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45年至1947年,雷锋的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相继去世。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期间18次被评为标兵,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并以雷锋精神影响了后世一代代中国人。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3月5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那么,雷锋精神可以理解为
最后,我们该如何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呢?
在工作上,要向积极性最高的同志看齐;在生活上,要向水平最低的同志看齐。
雷锋精神在这个时代的闪光点,就是无私的奉献精神。“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我们的时代,我们的社会,需要的就是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雷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