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林业局“四突出”全力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旬邑林业
创建于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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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了防止全县“清明节”期间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旬邑县林业局突出“防范重点”、突出“氛围营造”、突出“火源管控”、突出“应急处置”,全面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突出“防范重点”。4月1日,县林长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防灭火工作的令》,对全县当前火灾形势进行了研判,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级林长要加强联动,充分发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各镇办、林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细化工作任务,严管旅游景区、坟头等重点地段,紧盯智障、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严防祭祀的重点时段,将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到村、到组、到人,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争取全县无火点、零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突出“氛围营造”。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利用宣传单、喇叭、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面向全县群众发送了清明森林防火提醒短信,利用微信编发了《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并在重点区域张贴倡议书500余份,积极倡导群众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引导群众以网络祭祀、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故人,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禁燃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结合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警示和教育群众提高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

       三、开展督导检查,突出“火源管控”。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从3月29日开始,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领12个督查组携带灭火工具,下沉包抓镇办、林场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督导检查,重点对各镇办、林场的森林防火站点值班值守情况和各村坟头祭祀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各镇办、林场对辖区内的重点山头、坟地等祭祀用火高发区域,持续保持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防火态势;各镇办护林员在岗在位,守路口、把坟头、盯山头,加大重点区域巡护密度,全面管控林区野外火源。

       四、做好值班备勤,突出“应急处置”。节前,县林业局督促各基层单位、各站(所)按照标准检修配齐防火物资,在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在各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在上坟群众的充分理解支持下,县林业局在清明节巡查期间未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现象发生,辖区内没有森林火情发生,顺利完成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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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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