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校园欺凌的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重视。
2024年4月3日,我校召开了"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我校法治副校长—祁县人民检察院乔恩检察官,我校法治辅导员—王金萍检察官助理和祁县西六支小学三百余名师生。
一、副校长王老师宣读会议流程




副校长王老师主持了此次会议,她强调:校园欺凌具有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悄然增长的校内暴力,我们一定要全面预防。小学生面对校园欺凌时,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由法治辅导员王金萍检察官助理做讲座




我校的法治辅导员王金萍检察官助理,现任职于祁县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今天她给同学们带来了精彩的法治讲座《抵制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
首先她和我们一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紧接着对校园暴力定义:所谓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表现形式:其暴力行为包括勒索、抢劫、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甚至是肉体上虐待等一些列侵害行为。
语言暴力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些列针对学生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力量暴力包括:校园凶杀、大家斗殴、抢东西、强索钱财、毁坏物品等一些列对学生身体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心理暴力包括:孤立、侮辱人格等一些列针对学生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最后通过和大家分享两件真实案例,让孩子们知道如果说自己遇到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那该怎么办呢?拒绝--对于欺凌行为我们一定大声说不,勇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当我们遇到敲诈勒索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尽量说好话,稳住对方,避免正面冲突。坚决拒绝其无理要求。一定要相信警方、学校和家庭都能为你提供安全保护。如果轻易屈服于对方,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也会为你招来不断的纠缠。你越怕事,越不敢声张,不法之徒就越嚣张。
同学们首先不能成为施暴者去欺负别的小伙伴,我们应该培养自己宽容、友善、合作的性格与别人相处。其次,绝对不做沉默的旁观者。
三、教师代表陈秀萍老师发言




校园,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殿堂;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来,在不少学校能常常看到一些暴力事件的发生。很多同学总是出口成脏、恶语伤人,有些同学总是横行霸道,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欺负弱小,甚至打群架。这些现象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我们的校园,偶尔也会看到这样的景象:有些同学总摆出一副自以为“很酷”的姿势,说话也总带着蛮横的腔调;有的同学课间时间故意推挤别人。他们的这些表现其实正游走在暴力的边缘,却离文明越来越远!他们遗忘得太多,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他们那顶着烈日还在挥汗如雨的辛劳父母,忘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和谐的校园,就没有安宁的学习环境;没有校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
那么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主要有下面这些表现:
1、语言暴力。有的同学喜欢耍派头,总是盛气凌人、目空一切,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一开口就是“老子”,把脏话都变成了口头禅,一说话就扯开嗓子喊,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殊不知这些表现都显得很没有素质、很没有教养。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有的同学喜欢欺负弱小的同学,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在教室欺侮本班同学,打骂外班同学,更有甚者冲到其他班教室打架,纠集在厕所打架,要不就是在校外打架等。
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常常因为“鸡毛蒜皮”的小纠纷,由口语辱骂升级到拳脚相加。
4、讲所谓的“义气”,用暴力手段争论长短。这类事件,往往由上述两种形式引发的,由个人与个人之间,升级到群体。
5、有的同学喜欢耍派头、逞威风。他们总喜欢找别人的麻烦,看别人不顺眼,甚至是自己错了还摆出一副你奈我何的姿态,仗着自己有一帮所谓的“哥们”就横行霸道,一点点小事就打群架。


校园暴力不仅给同学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给他们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伤痕,也不可避免的影响了我们的学习,影响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同学们,面对校园暴力,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在学校层面上:
1、老师是广大同学的坚强后盾,学校切不允许上述此类现象的存在,决不让有此种念头的同学存有任何幻想,带有此种歪风邪气的同学在学校是没有你的空间的,也没有你生存的土壤。
2、对此类违纪行为学校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学校有相应的违纪处分条例作依据,坚决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及此类的违纪事例和个人,决不姑息迁就。
那么我们在打击校园暴力的同时,作为学生应该做些什么呢?
1、培养健全的人格、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做事不能冲动,凡事要考虑后果;发生矛盾时多反省自己错在哪里。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交友要谨慎。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远离不良文化。
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事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少去情况复杂的场所,不要单独外出,身上也不要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要及时报警。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4、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5、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同学们要团结起来。发生暴力事件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同学们,让我们创造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我希望看到奋发有为的同学;我希望看到充满活力的校园!同学们,让我们远离暴力,共建和谐的校园!
四、学生代表田耕蔚发言




所谓“校园欺凌”就是在校内、校外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发生在学生之间恶意通过肢体和语言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学生的事件。校园欺凌以欺压、侮辱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轻者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重者构成违法犯罪。
通过刚才老师们的讲解,想必大家对校园欺凌行为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那么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呢?有这么四点大家要记住:
1、学会宽容:同学间要友善相处,和同学发生了矛盾,要懂得宽容。
2、寻求帮助:如果看到或遇到校园欺凌行为,要及时地找老师帮助。
3、言语规劝:向施暴者说明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让对方主动放弃。
4、机智沉着:在校外如果遇到欺凌危险不要慌,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寻找机会拨打110报警。
五、李彬校长讲话




为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李彬校长做专题讲座《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及器械等手段,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可以用“打、骂、毁、吓、传”五个字概括。具体如下:打: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骂: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毁: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吓: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传: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三)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1、不做受害者。在平时,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话可不能乱讲;要管好自己的手脚,可能你只是开玩笑,但在别人看来,你侵犯了他的人身权利。如果你正面临着校园欺凌的危险,千万不要害怕,要勇敢一点,大胆向老师、同学、路人呼救求助,或采用异常动作等办法求救,迅速脱身并保留证据。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一旦受到欺负,及时把事情告诉家长、老师甚至是公安机关,决不能选择沉默或报复,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
2、不做欺凌者。要恪守校规,文明有礼,做有文化、有修养、有礼貌、有智慧的学生;要学会宽容,不能得理不饶人,从而发生一系列的不良行为;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学会合理宣泄,自我调节,牢牢记住“冲动是魔鬼”。如果你有想欺负别人的念头,要趁早打消这个念头,不要有这个想法。如果你施行或参与过欺负别人的行为,将会受到严惩并记入个人成长档案,性质极其恶劣的,将移送法律机关,接受法律的严惩。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要见义智为,当你看到别人被欺负的时候,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甚至报警,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坚决拒绝煽风点火,成为欺凌者的“帮凶”。如果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可施以援手,帮助被欺负者并保留证据,勇敢地对抗校园欺凌。
六、全体宣誓




由我校法治副校长—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乔恩带领全校师生一同宣誓:


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
不当冷酷的旁观者,
不当沉默的受害者。


尊重他人,
友善他人,
绝不参与欺凌。
文明和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学校所必不可少的,让我们大家积极地参与到“拒绝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宽容友善的人,共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