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垦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法院移送合同纠纷

凝蝶娜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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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垦司法所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4月3日,海垦司法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宗合同欠款纠纷。

  原告:林某某在某某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处申领某某发展银行信用卡,经某某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审核,林某某于2016年11月8日获批该信用卡。林某某在领用初期尚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但在使用后期便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22年5月21日林某某拖欠信用卡本金92238.09元,利息(含复利)58626.66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7668.61元,合计168533.36元。某某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多次以电话、手机短信、信函、上门通知等方式催收欠款,但林某某至今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被告: 信用卡刷用逾期后利息过高没有这么多还上……

     合同矛盾纠纷不断扩大,激动情绪愈演愈烈,“四所一庭”联动出击,巧妙调解矛盾……

     “四所一庭”负责人接到当事人诉求后,龙华区司法局海垦司法所,区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组成联调小组。为顺利调解此案,化解合同纠纷,联调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清理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后,由于当事人情况特殊,特别委托当事人李某某全权代理,调解员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对原、被告双方分别予示法明理,并在信用卡利息不变的情况下提出了调解方意见。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

     即林某某于2022年2月26日前支付3000元(已付),剩余款项90000元分45期偿还,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11月止,林某某每月26日前还款2000元(2024年2月款项已支付)。还款方式为:林某某向其信用卡支付。

    至此,这件立案时间不长的合同纠纷,通过“四所一庭”优势互补的多元联调方式得到妥善化解,不仅解决了合同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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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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