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廉洁提醒|追思守正气 万物皆清明

清风矿建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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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矿建街道纪工委提醒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文明人”,让清明节更“清明”。

私事别沾公家光,莫用公车去祭祀;

津补奖金不乱发,公款宴请是违纪;

既清又明过清明,风清气正做榜样;

节日值班不放松,保障措施要到位;

严守纪律和规矩,党员身份要牢记;

鲜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

01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02

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03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04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

05

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值班期间饮酒。

06

戒奢以俭,移风易俗,

安全祭扫,文明祭扫。

清明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牢文明平安祭扫观念,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建议尽量选择网络祭扫、代为祭扫,营造祭扫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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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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