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矿建街道纪工委提醒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文明人”,让清明节更“清明”。
私事别沾公家光,莫用公车去祭祀;
津补奖金不乱发,公款宴请是违纪;
既清又明过清明,风清气正做榜样;
节日值班不放松,保障措施要到位;
严守纪律和规矩,党员身份要牢记;
鲜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
01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02
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03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04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
05
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值班期间饮酒。
06
戒奢以俭,移风易俗,
安全祭扫,文明祭扫。
清明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牢文明平安祭扫观念,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建议尽量选择网络祭扫、代为祭扫,营造祭扫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