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花盛开香韵浓,和风细雨沁人心”,又是一年清明节,文明廉洁寄哀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葛市支局以节日“纪”语,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暮春清明,廉洁随行。党员干部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更新传统观念,提倡从简祭祖,不收受礼品、礼金,让清明节真正风清气正、清洁明净。
二、文明祭扫,倡导新风。党员干部要提倡开展送鲜花、植树等文明的祭奠形式,摒弃烧纸、放炮等陈规陋习,以环保、节约的方式缅怀逝者。
三、守住红线,一身轻松。党员干部要依据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提倡长辈在世时子女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四、遵守规定,不忘责任。加强值班值守,节假日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外出要遵守交规,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