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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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将至,拜祭祖先、进山游玩、春耕生产等野外违规用火明显增多,火险隐患大,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绿色家园,共建槐乡美景,永寿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纪守法,减少火灾隐患。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焚烧秸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监护人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等重点特殊人群的监管,防止其在林区内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二、爱护森林资源,增强防火意识。全县广大群众要争当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并带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用自身行动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三、提倡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清明节传统祭祀易引发森林火灾,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清明节祭扫管理的规定,积极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从我做起,以平安为本,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行为,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寄托哀思真正做到绿色祭祀、低碳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增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文明祭扫新风尚。

     四、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主动报告。坚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确保不因自己疏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主动监督他人不在野外违规用火,发现他人在野外违规用火的,要进行及时制止、举报。如果发现火情,要保持沉着应对、科学避险,切勿盲目扑救,及时拨打火警电话029-37663414或12119并向所属镇办报告,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争取有效时机。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凝聚起全民防火的强大力量,为守护好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共同努力。

            永寿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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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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