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驻琼山法院调解运营部成功调解了62起涉及作品放映权侵权纠纷的系列案件,原告宁波声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深思熟虑后决定撤诉,这一举措彰显了琼山法院在示范裁判调解机制下,调解工作的高效与专业,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批系列案件平均标的额达到2.5万元,涉及的作品放映权问题复杂且敏感。为做深做实重点领域纠纷化解,我院立即将该批案件委派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经验的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工作。调解员王和显、曾永、陈少反、王丁仙等同志随即深入研究案情,在与我院知识产权案件指导调解法官沟通后,得知我院做出过类案裁判,调低了原告主张的赔偿金标准,并未完全支持此类原告的诉求。
在掌握充分的法律依据后,调解员们积极与原告宁波声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律师进行沟通协商,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利弊,在示范裁判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经过多次深入的沟通,原告方最终认识到撤诉是更为明智的选择,不仅可以节省诉讼成本,还能避免可能的败诉风险,最终决定撤回起诉。
琼山法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更多优秀的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做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为海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贡献法治力量。
调解组织: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
撰稿:龙静
审核:袁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