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全体职工:
万物始新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安全、廉洁、祥和过节,依据中央纪委、公司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现就“清明”假期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扫
倡导通过开展鲜花祭扫、植树踏青、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先人,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到传承优秀精神文化上来,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赋予新时代文明的表达内涵。
二、倡导绿色祭扫
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做到不燃放爆竹、烧纸焚香,减少污染排放。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做到在祭扫过程中不破坏生态环境,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环境。
三、倡导错峰出行
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建议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祭扫。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环保方式出行。在公墓祭扫时听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廉洁自律
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安排旅游;三、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旅游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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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分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