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大屋幼儿园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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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它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清明假期安排

护林防火    有你有我

森林是人类诞生的摇篮,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石。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让青山更绿,家乡更富裕,国家更富强。

“防林护林,有你有我”     

  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幼儿园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保护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幼儿健康平安,特提醒大家,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幼儿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园;严禁带子女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幼儿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山坡、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提倡更加绿色、文明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主动采取音乐祭祀、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弘扬社会新风气。

4.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5.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子女的角度,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

6.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大屋幼儿园

预防森林火灾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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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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