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农信社2024年清明节廉洁提醒

石龙区农信社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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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清明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廉洁安全出行,让廉洁之风更加充盈,清明之节更加“清明”,石龙区农信社纪委办公室特提醒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八、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

        九、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单位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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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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