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花盛开香韵浓,和风细雨沁人心”,又是一年清明节,文明廉洁寄哀思。营业部以节日“纪”语,提醒全体员工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八、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
九、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单位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营业部提前祝大家清明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