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你们好!
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国家假日放假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共3天(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
开学时间:4月7号(星期日)正常上课。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之一,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源自上古时代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与端午节、春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清明节,既是一个扫墓祭祖的肃穆节日,也是踏青游玩,享受春天的节日。扫墓祭祖与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礼俗主题,这两大传统礼俗主题在中国自古传承,至今不辍。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清明小长假注意事项: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寄托!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方针,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文明祭扫🌟🌟
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先烈。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告别祭扫陋习,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
2.穿越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不逆行。
3.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4.乘车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不搭乘超载的机动车辆和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等。乘车时,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居家安全🌟🌟
家长要 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孩子使用明火或电器设备, 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陪孩子学习一些消防知识并进行家庭消防安全排查,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电。
🌟🌟加强防溺水安全🌟🌟
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清明假期的监护和安全教育职责,(一)做到“四知道”: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二)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总之,孩子的健康、快乐、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家校同心、携手并肩,共同做好各项教育工作,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真诚地祝愿您和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充实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