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霸凌,法护校园

越过山丘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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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4月3日邓州市司法局巾帼律师团、构林司法所相关人员协力在构林镇二初中举行了“护花维权及校园反霸凌”法律宣讲报告会,希望通过本次普法活动,能够提升同学们辨别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善用法律解决问题,争做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什么是校园霸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殴打、辱骂、毁坏财物、孤立诽谤等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均可以认定为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一般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身体霸凌,包含推搡,踢打,敲诈、勒索,挑事打架等;(二)是言语霸凌,取笑,威胁,恐吓,起外号,散布谣言等;(三)是社交霸凌,孤立排挤,冷眼旁观等;(四)是网络霸凌,将别人隐私、经过处理的照片发到网上,在网上侮辱诽谤别人等。

        律师团用提问学生的方式,和学生们一起分析了引起校园霸凌的原因:学生自身的原因、家庭的原因、学校的原因、社会的影响等。

       律师团结合具体案例讲述霸凌者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监护人及学校承担责任的规定。

面对霸凌时,应当怎么做?

       遭遇校园暴力或霸凌,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向同学、老师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不要去激怒对方,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逃脱。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

       另外可使用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民事起诉等维权渠道。

       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道德修养将对他们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该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道德修养提升的环境。

      青少年自身也应该积极投入到道德修养的提升中。 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愿看到的社会悲剧,通过此次宣讲报告会,学生、家长、学校、社会要加强合作,联合发力,才能够化解校园矛盾,防范校园霸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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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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