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持之以恒反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倡导戒奢以俭、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现就加强清明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示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
二、弘扬文明新风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文明祭扫、节俭祭祀、安全祭祀、廉洁祭祀,自觉抵制祭祀中封建迷信行为,文明过节、勤俭过节、廉洁过节,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三、严明纪律规矩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类款物;
3.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4.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5.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6.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7.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8.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10.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四、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通知要求,确保全员周知,并结合实际开展监督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立即报告分行。
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
五、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77-85512581;
举报邮箱:wzjcsh@hxb.com.cn;
举报信箱:分行大楼一楼收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