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有温度 协助办理暖人心

矫正中心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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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们协助我办理入矫手续,我真的太感动了……”入矫手续完成后,社区矫正对象师某不断向工作人员致谢,并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服从监督和管理。4月3日,礼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一名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入矫手续。

        师某,男,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师某在规定时间内来我局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报到时表示,自己患有脑梗等慢性疾病,且腿脚行动不便,无法独自办理相关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中心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决定协助师某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人员在对师某身份进行认真核对,采集基本信息后,带其前去礼泉县出入境中心办理了边控相关手续,向师某告知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劝导其安心养病,积极接受改造。随后,工作人员将师某送至前往其所在乡镇的车辆,并通知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好相关手续。

       此次协助办理入矫,既维护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又传递了社区矫正执法以人为本的法律温度。下一步,礼泉县司法局将在强化矫正监管严肃性的同时,注重人文关怀,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力度”与“温度”,使社区矫正工作由“管住”向“管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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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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