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是中华民族传统隆重盛大的春祭节日。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2024年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共计3天。4月7日(星期天)正常上课!
清明节是我们怀缅英烈、慎重追思、悼念先人的传统节日。节日将至,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节,下面这份假期安全提醒请收好!
一、防溺水安全重点
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请教育孩子熟记并做到防溺水“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7.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
二、交通安全重点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
2.乘车系安全带,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3.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带孩子出行时,请严格遵守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载、不闯灯、不逆行,过马路要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有大型车辆靠近时,要尽量远离;
5.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森林防火重点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祈福的传统节日,各地有燃放烟花炮竹、点烛烧纸等祭祀习俗,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进入林区,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在发现森林火灾时立即报警。
四、消防安全重点
1.请教育引导孩子认识火灾危害,保管好家中的打火机、火柴、蜡烛或鞭炮等,防止孩子玩火;
2.清除室内、阳台和楼道堆放的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3.及时更换老旧电器、排插,不超负荷用电;
4.电气设备不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并与可燃物保持适当距离;
5.电动自行车不入楼不入户,不在室内、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6.在家中常备灭火及逃生用具,如家用灭火器、应急灯(手电)、应急逃生绳、逃生面罩等;
7.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开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8.发现家中起火,要迅速逃生并关闭房门,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发现所住建筑着火,若楼梯间无烟气请迅速逃生,若浓烟已经充满楼梯间,切勿盲目从楼梯间逃生。若被困室内,要冷静自救,用浸湿的织物堵住门缝,阻止烟气进入,并在阳台等无烟气的地方等待救援。
五、防汛安全重点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省降雨较为频繁。
1.请留意天气预报,遇到暴雨、强风、打雷闪电等极端天气尽量不出门,避免到山边、海边、水边等危险区域游玩;
2.高度警惕城乡积涝、山体滑坡等灾害,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
3.雨天驾车减速慢行,通过桥涵、积水路段不要冒险涉水,若发现路面有旋涡,一定要绕行;
4.出行途中遇到雷雨强风,避开电线杆、变压器、落地广告牌、桥洞、立交桥低洼区、树木等危险区域。
六、心理健康重点
清明是中国传统的节日,这一天人们祭奠祖先、思慰逝者。
1.请对孩子适当开展生命教育,让孩子学会感恩,学会珍惜与敬畏生命,感受到生命的宝贵,正确看待死亡,让生命更有价值;
2.做好亲子陪伴,适当开展居家、户外亲子活动;
3.传递正能量,减缓焦虑情绪,塑造积极向上思维。
编辑:欧阳靖怡
一审:刘博琳
二审:郭卫平
终审:何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