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我们迎来了汇聚无数思念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将清明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做如下通知。希望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清明节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共三天
正式上课: 4月7日(星期日)正常回园上课
(一)注意防溺水安全
气温逐渐转暖,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家长不管多忙,请一定要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
1.“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两会”(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对孩子的外出要做到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注意交通安全
清明期间交通拥堵,出行时请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好榜样,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提醒乘车人佩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均要系安全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车、三轮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教育孩子做到“三禁止”(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贺中由动自行车摩扦车笙机动车两,亚林无证贺驶贺乖无牌车辆、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路上行走,要注意来往车不低头看手机或听音乐,不乘坐无牌无照、超员超载车辆。
(三)注意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期, 带孩子祭扫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倡导参与文明低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有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坚持做到“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草、堆烧;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倡导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移风易俗新风尚,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四)注意消防安全
向孩子讲明火灾隐患,教育孩子不玩火,不乱碰插座,不私拉乱接电线。遇到突发消防事故及时寻求大人帮助或报警,并注
火、用电安全。
(五)注意饮食安全
教育孩子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孩子春季传染病知识教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预防春季传染病
1.清明假期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请家长根据流行病、传染病的特点,做好各种疾病的预防工作。其中,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可显著降低接种者患流感和发生重症的风险。
2.不带幼儿前往人群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引导幼儿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积极锻炼身体,提高身体免疫力。
3.春季昼夜温差大,有时中午还日光灼人,早晚却凉意袭人。体质弱的幼儿很难适应气温变化,容易着凉感冒,家长要根据天气变化和幼儿的身体状况适时增减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