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商行开展检查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

创建于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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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物始新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为维护人民币形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清明节祭祀氛围,近日,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养贤支行根据人民银行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检查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整治拒收现金专项活动。

“老板,祭祀用品上面印有人民币图案,不能再出售了。”专项活动中,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养贤支行工作人员深入走访了辖区祭祀用品商户较集中的街道,向商户和周边群众发放人民币宣传图册,宣传爱护人民币知识以及《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祭祀用品、售卖带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属于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倡导消费者文明祭祀,不得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等。自觉抵制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主动维护人民币形象。

      当天,检查组共检查摊点、店铺1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非法售卖仿制现行流通人民币图样并印有伟人头像的冥币,未发现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除检查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情况外,我行还结合整治拒收人民币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收到残缺、污损等人民币,可以到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如果有商家拒收现金,可以通过这些方式维权”……活动现场,来自宣州湖商银行养贤支行的工作人员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角度,向周边商户和小区居民宣传整治拒收现金相关知识,帮助他们了解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等知识。

十余商户集体承诺对拒收行为说“不”

宣州湖商村镇银行提醒:

人民币是的法定货币,是经济主权的象征。根据《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未经国家相关部门的准许私自使用人民币图样,均属于违反了《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养贤支行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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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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