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做出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2024 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学。
二、文明祭扫
做到文明祭扫,上坟时不烧纸钱、不烧杂草枯枝、不放鞭炮、不点蜡烛、不吸烟、不野炊等一切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倡导上山祭扫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新风。提倡采取线上祭奠、居家追思、诵读祭文等方式,向故人、英烈表达情怀,寄托哀思。
三、交通安全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规则。假期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多,安全隐患较大,故越要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家长要对孩子做好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骑乘人员均要佩戴头盔,驾驶人需要持证骑车上路,未满16岁孩子不能骑电动(摩托)车上路。出行遵守交通规则:看信号灯、走人行道、走路不玩手机、不允许未满12岁的儿童骑车、不坐非法交通工具,不坐超员超载车辆等)。
四、食品安全
放假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物、过期变质食物和“三无”食品。教育子女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要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特别要教育子女不买街上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防诈骗安全
加强防电讯诈骗教育,反对电讯诈骗,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不进入电子游戏机室、社会营业性网吧;在家上网时,家长要加强指导与沟通,不浏览不健康的内容,控制孩子的上网时间。
六、消防安全
孩子在家期间,家长要对孩子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做到不玩火、不玩电,注意用电、用火、用水的安全。家长教会孩子基本的消防常识,远离易燃物,以防火灾发生,牢记119报警电话。
七、防溺水安全
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要牢记“六不两会四牢记”,家长知晓“四知”要求,教育孩子远离水源(沟、河、渠、湖等),不涉水不钓鱼等。
八、防校园欺凌
预防孩子遭受欺凌建议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沟通,了解孩子。请您多与孩子沟通,了解他们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关注他们的情感变化,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是教育孩子尊重他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请您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并鼓励他们积极维护正义,帮助受欺凌的同学。
三是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请您教会孩子如何在遇到欺凌时保护自己,如及时寻求老师、家长或其他同学的帮助,避免孤立无援。
四是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请您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情况,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九、心理健康教育
关心孩子的学习、心理及情绪变化,多鼓励、少批评,尽量帮助子女增添信心、解决学习困难,督促孩子完成假日作业,提高学业成绩。当孩子出现情绪异常波动时,应积极予以关注和疏导,并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十、温馨告知
家长在学生放假期间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并严格要求孩子,切实做到:
1.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增强学生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意识,帮助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2.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反对铺张浪费和乱花钱,用钱要得当、有意义、走亲访友时注意文明礼仪。
3.假期期间要自觉合理安排时间复习功课,认真完成假期作业。
编辑 张瑶
初审 王雷
终审 王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