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广西分公司清明节廉洁提示
2024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弘扬绿色祭祀理念,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人保寿险广西分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
一、严禁公车私用
廉洁提醒:各级机构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由综合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为负责人提供专车及专职司机,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活动。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公务用车原则上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驶。
二、严禁封建迷信
廉洁提醒:党员干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必须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坚定信仰立场。
三、严禁祭祀陋习
廉洁提醒: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回乡扫墓之机,铺张浪费,背离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
四、严禁借机敛财
廉洁提醒: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严禁内部人员公款饮酒聚餐。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或节假日工作期间聚餐饮酒。
清明节是追思亲人的传统节日。党员干部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摒弃祭祀中的封建迷信行为,文明祭扫。
倡议大家: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过一个文明、节俭、安全、廉洁的清明节!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