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根据国家法定假日规定,2024年清明节放假3天,请各位家长关注放假通知,配合学校,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在家安全监管及教育。具体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
返校时间
4月7日(星期天)
特别提示
1.4月7日(星期天)孩子返园正常上课,补上星期五课程。
2.4月3日(星期三)下午放学请家长朋友们抱被子回家清洗晾晒。
清明节温馨提示
消防安全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期,家长带孩子祭扫时要遵守各地“禁燃放”规定,文明祭祀。不燃烧纸钱香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清着火地点,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家长孩子外出踏青、旅游时,注意用火安全,不在野草较多、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或者使用明火,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预防溺水安全
提醒孩子不要到河流、山塘、鱼塘、水库、未知水域等玩耍、嬉戏、玩水、游泳等,避免溺水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家长加强子女“七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与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7.不在上放学途中或节假日到河边、水库、池塘等戏水)对孩子外出做到“四知”(1.知去向;2.知内容;3.知同伴;4.知归时)
预防交通安全
清明假期交通拥堵,家长要教育孩子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乘车时遵守秩序;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的、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摩的、农运车和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给老师或家长报平安。
预防网络电信诈骗
筑牢“反诈”意识,告诉孩子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短信、邮件、网站中的不明链接,不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发现被骗上当后,尽快报警。不要让孩子长时间玩手机,不在没有家长监督时私自上网,玩网络游戏,不接打陌生电话,不和陌生人接触和交流,增强反诈意识,预防上当受骗。
预防食物中毒
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如手足口病、水痘、诺如病毒、急性肠胃炎等,家长要教育孩子勤洗手,多喝开水,加强锻炼身体,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玩耍,有效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假期家长还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避免食用过期食品、生冷食品等,教育孩子不吃隔夜菜,预防肠道疾病。
心理安全
假期家长要多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多与父母、老师、同学沟通交流,多参加体育锻炼;持续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家人之间要多关爱、多理解、多宽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创建温馨家庭氛围,构建和谐幸福家庭,让孩子体验居家快乐。
各位家长,请您积极履行监护责任,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常识,做好家人安全防护,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清明假期。
一审一校:何伟
二审二校:谭杰
三审三校:吕丽娜
金沙县第七幼儿园
2024年4月3日